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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被称为“物联网之父”。书中谈到,创新并不是少数天才人物的特权,而是人人都能参与的活动;创新就是打破常规,找到解决问题的新方法;创新就像走路,决定能否成功的关键不是一步能迈多远,而是一共走了多少步。但是,阿什顿也警告我们,人的本性是拒斥创新的。越是伟大的创新,遭到的拒斥就越大。同时,创新不会解决所有的问题,相反,创新会带来新的问题,但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不是停止创新,而是寻找更多的创新。

这本书被评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20本商业著作之一。克里斯坦森教授关注的不是一家企业的创新,而是创新之间的竞争。他区分了不同的创新,有的创新是“延续性技术”,而有的创新则是“破坏性技术”。延续性技术是针对现有的主流客户的,在延续性技术的演进中也可能出现突破性的技术创新,不过,那也没有关系,最终胜出的一定是行业内的龙头企业。破坏性技术就不一样了。一般来说,破坏性技术是服务于边缘客户和新客户的。破坏性技术的性能可能不如主流市场的成熟产品,所以会被龙头企业忽视。对于龙头企业来说,放弃主要市场的主流客户,去服务这些不入流的新客户,无异于自杀行为。但事物的发展往往出人意料。如果新兴市场发展的速度很快,空间很大,破坏性技术很快就会提升,这时候,破坏性技术就把传统的延续性技术挤到了一个很小的角落,占据原来属于延续性技术的广阔腹地。

这本书的视野更为广阔。阿什顿讲的是个人的创新,克里斯坦森讲的是企业的创新,而里德利讲的却是整个系统的演进。无论是经济、思想、教育,还是货币、宗教、互联网,都在发生巨大的变化。从本性上来讲,人类就是一种有创新本能的物种,而这一天性成就了我们巨大的进步。

这本书结构清晰、内容丰富,翻译得很用心,读起来也很舒服。劳伦斯 · 弗里德曼是一位历史学家,但他也讲到了哲学、经济学、社会学、政治学、管理学和军事理论等领域的相关内容。你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很多熟悉的思想家,比如修昔底德、克劳塞维茨,甚至还有巴枯宁、葛兰西、福柯。这本书超越了一般单讲军事或商业战略的书,能够让读者对战略有一个客观、全面的认识。劳伦斯 · 弗里德曼既讲到了战略的重要性,又讲到了战略的局限性。读完此书,你能够深切地体会到历史的复杂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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